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单位: 中国昌乐网 时间: 2017-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昌乐县水利局

  (3)项目概况:

  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位于潍坊市昌乐县城南6km五图街办南寨村南,弥河支流小丹河上游。扩建采取对现状水库库区进行扩挖,并结合提高兴利水位、加高大坝实现水库扩建增容的方案。主要由水库扩建增容工程、坝加高工程、溢洪道(闸)拆除重建工程、新建放水洞及桥梁工程组成。扩建后,南寨水库是一座中型水库,校核洪水位118.5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总库容1028万m3,设计洪水位117.95m,调洪库容150万m3,兴利水位117.20m,兴利库容820万m3,死水位106.29m,死库容66万m3。扩建后水库主要功能是拦、调蓄雨洪水资源,向昌乐县城供水,兼顾防洪、生态补水等。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于2014年4月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5月6日,以鲁环审〔2014〕63号文对《山东省南寨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件中明确要求:在工程开工前需完成南寨村坝后200m范围内的住户搬迁;在蓄水运行前确保剩余居民全部搬迁完毕,否则不得批准试运行。

  工程实施前,昌乐县水利局进一步了解昌乐县及其水库周边各个乡镇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发现南寨村已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该规划正在实施,为避免重复审批土地、筹集资金等问题,项目开工前未实施南寨村搬迁工程。为此,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局委托山东省勘测设计院对南寨水库扩建后的浸没影响进行专项分析论证,提出了进一步消除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完成蓄水后浸没对坝后南寨村影响的措施,编制了《山东省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坝后浸没影响分析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由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发生了重大变动,需要重新编制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昌乐县水利局

  联系人:毛福利

  电话:0536-6221329

  Email:clslj@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书。

  ①准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是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是汇总资料和数据,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2)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总论、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社会效益及环境经济效益影响分析、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与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主要问题;

  (2)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电话、Email形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昌乐县水利局

  2017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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